局馆位置示意图 |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档案利用收费 利用一般档案进行复制、照相等,需交纳档案保护费(对特别珍贵的历史档案,复制保护费收费标准可按同时期档案收费的3至5倍收取); (1)明清(含明清)以前的一般档案(价值珍贵的除外)每页收费0.15—0.20元; (2)民国时期档案每页收费0.05—0.15元; (3)革命历史时期档案每页收费0.10—0.20元; (4)建国后档案每页收费0.05—0.10元。 2.复制费 八开每页1.00元,十六开每页0.50元。 3.证明费 (1)出具学历、工龄及办理公证等项证明,每份收费2.00元; (2)出具房、地、财产等项证明,按以下标准收费: a.房产十平方米及以下,地产一亩及以下,财产一千元及以下,按10元收取; b.房产十平方米以上至二十平方米以下(含二十平方米),地产一亩以上至五亩以下(含五亩),财产一千元以上至五千元以下(含五千元),按50元收取; c.房产二十平方米以上至一百平方米以下(含一百平方米),地产五亩以上至十亩以下(含十亩),财产五千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按100元收取; d. 房产一百平方米以上,地产十亩以上,财产一万元以上,按400元收取。 4.咨询服务费 档案馆利用馆存档案,按委托人要求提供一定数量有价值、翔实可靠的材料,每人次每个工作日收取咨询服务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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