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

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意见

 

万州府发〔2006105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239号)和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标准和验收办法的通知》(渝教督〔20069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区“双高普九”工程,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面向”的要求,促进“两基向双高”转变,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到2010年全区实现“双高普九”目标,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基本原则

全区“双高普九”必须坚持以下四项原则:

(一)统筹规划,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标准,逐步实施的原则;

(三)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的原则;

(四)治薄培优,共同发展的原则。

三、验收标准

严格执行市政府授权,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的《重庆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标准和验收办法》规定的评估标准(见附件)。

四、明确职责

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指标内容

     

   

教育管理

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石中泉  马永建

教育经费

区财政局  区教委

何永坤  万启蒙

办学条件

区计委  区建委  区教委

丁坤林  汪夔万   

师资水平

区人事局  区编办  区教委

张永昌       

普及程度

教育质量

区教委   区公安局

万启蒙  邓绪学  余明华

五、进程规划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239号)要求: 2010年,渝西经济走廊和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的经济发达区县实现 双高普九 ,制定我区 双高普九进程的年度规划如下:

年度

镇乡、街道数

占全区总数%

镇、乡、街道

2007

11

21.1

高笋塘街道、牌楼街道、龙都街道、双河口街道、周家坝街道、沙河街道、钟鼓楼街道、百安坝街道、五桥街道、陈家坝街道、太白街道

2008

12

23.1

高峰镇、甘宁镇、龙沙镇、武陵镇、瀼渡镇、天城镇、熊家镇、大周镇、高梁镇、分水镇、李河镇、长岭镇

2009

16

30.8

响水镇、孙家镇、小周镇、白羊镇、龙驹镇、长滩镇、新田镇、余家镇、后山镇、弹子镇、走马镇、罗田镇、太龙镇、太安镇、白土镇、新镇乡

2010

13

25

九池乡、郭村乡、柱山乡、铁峰乡、黄柏乡、溪口乡、燕山乡、

长坪乡、梨树乡、茨竹乡、恒合乡、普子乡、地宝乡

六、验收办法

(一)申报时间

按年度规划,凡当年应达到 双高普九标准的镇乡、街道,由各镇乡、街道向区政府申请评估验收,申报时间为当年的11月。

(二)验收程序

1、自查自评:各镇乡、街道要建立由有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学校负责人组成的 双高普九自查自评小组(以下简称 自评小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拟制自查自评细则和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实地察看、访问、座谈,全面收集信息,并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综合分析,提出自查自评结论意见。各镇乡、街道在自查自评达标后,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填写申报验收表,并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申请评估验收有关材料(一式5份)。

2、过程督导:区教委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申报评估验收的各镇乡、街道采取答辩、座谈、问卷、听课、查阅档案资料、核查校舍及设备设施等方式进行过程督导,全面收集有关信息,评估各镇乡、街道 双高普九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3、评估验收:各镇乡、街道经整改,具备评估验收条件的,由区教委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结论报区政府审定后公布。

(三)否决条件

为确保 双高普九工作质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镇乡、街道,不具备评估验收资格,已评估验收的,撤销其 双高普九称号。

1、挤占、截留、平调、挪用教育经费及中小学缴存财政专户的资金。

2、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未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危及师生安全。

3、教育管理违法违规,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4连续两个学年小学辍学率大于0.2%,初中辍学率大于1%

5、在评估验收中弄虚作假。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全区“双高普九”工作与 两基巩固提高工作连贯进行,区 两基工作领导小组即全区“双高普九”领导小组,区长吴政隆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万启蒙兼任办公室主任,余明华、马永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双高普九”的统筹规划,组织督查,评估验收等日常工作。各镇乡、街道及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度到位。同时要建立“双高普九”片区,每个片区配置一名专职“两基”及“双高普九”督导员,负责片区内的相关工作。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影响双高普九进程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领导责任。

(二)齐抓共管,职责到位

区教委要熟悉掌握双高普九验收的指标要求, 具体组织实施双高普九计划,加强对整改工作和备查材料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实施素质教育,强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区财政要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每年预算内教育拨款依法实现“三个增长”。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要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区公安局要重视和积极配合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户籍普查工作,及时提供户籍基础性材料;区计委、区建委等有关部门对学校基本建设应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双高普九开绿色通道;各镇乡、街办要通过村社和居委会动员学生入学、保学,汇总双高普九验收所需资料,上报区教委;相关学校要按照“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要求,对照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进行统计报告。

(三)加强督查,落实到位

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加强对镇乡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建立政府对相关单位、教委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三线责任考核制度,重点督查镇乡、街道主要领导干部抓双高普九工作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凡“两基”及 双高普九年度考核不达优秀等级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优。同时实行“两基”及 双高普九年度通报制度,每个年度“两基”和“双高普九”评估验收后,评估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附:重庆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标准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新闻

单位。

  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1月7

附:

 

重庆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评估标准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教育部、市政府关于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要求,制定重庆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标准。

一、教育管理

1.落实义务教育“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制定并落实推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实行义务教育目标责任制和督导评估制,把义务教育发展作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考核,奖惩落实。区县(自治县、市)、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职能部门教育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制定并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优化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区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在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普及程度、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不断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

3.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督保障机制。控制学生辍学的制度完善,措施落实,效果明显。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政府资助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政策措施落实。

4.政府部门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惠政策,简化教育办事程序,为教育办实事办好事,形成齐抓共管教育工作合力。教育发展环境优,尊师重教氛围浓。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网络健全,职责明确,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5.坚持依法治教,遵循教育规律,科学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和校长、教师工作,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没有下列现象存在:(1)学校收费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抵顶教育经费拨款或弥补人员经费不足;(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重点班;(3)举行或变相举行小学、初中招生考试;(4)下达高考、中考上线或升学指标;(5)根据学生考试成绩或升学率对学校、教师实施奖惩;(6)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6.中小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落实以人为本,注重特色发展。中小学内设机构规范,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落实,校风、教风、学风良好。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等师生活动场所安全无隐患。

二、教育经费

7.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区县(自治县、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内教育拨款依法实现“三个增长”。

8.建立完善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落实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9.落实各项教育筹资政策。严格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城市教育费附加、城市住宅建设配套费和其他用于教育的税费。市对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10.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落实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教职工工资由区县(自治县、市)财政通过银行工资资金专户按月足额发放。教职工住房、医疗及津补贴同当地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

11.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筹措经费,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义务教育发展。

12.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作用发挥好。中小学缴存财政专户的资金,根据学校需求及时拨付学校使用,无挤占、截留、平调、挪用现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欠债。

三、办学条件

13.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数量、规模、容量满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需要,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学校选址符合要求。区域内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或《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薄弱学校消除,校校无危房;中小学校的教学、运动、生活分区明确,整体协调,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净化,文化氛围浓。初中班额50人以下,小学班额45人以下。无附设初中班。30万人口以上的区县(自治县、市)独立设置一所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主城区可联合举办特殊教育学校。

14.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8平方米、23平方米,城市小学、初中生均占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6.9平方米、17.6平方米。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住宅面积,下同)农村不低于5.4平方米,城市不低于7.2平方米,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农村不低于9.4平方米,城市不低于9.0平方米。

15.中小学校的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包括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劳技教室、科学教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等)、多功能教室、办公用房(包括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少先队、共青团等社团办公室,总务、维修、仓库用房等)、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厕所、水房、配电房、锅炉房、浴室等)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分别达到规定标准,室内外运动场(馆)建设达到规定标准,管理规范。

16.中小学校的常规教学设备、学科专用教学设备、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办公及生活设备分别达到规定标准,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使用率高。小学生均图书不少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少于25册;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电子图书。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满足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和现代远程教育需要,小学计算机生机比201,初中计算机生机比151,中小学建有多媒体网络教室,基本实现与互联网或中国教育卫星宽带网联通,实现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

17.建立固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基地,效益发挥好。

四、师资水平

18.小学、初中学校教职工编制适应办学规模需要,科学设置,动态管理。小学、初中专任教师按编制配齐,学科配套,结构合理。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无代课教师。

19.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全部达到规定学历,全部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小学专任教师不低于80%,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初中专任教师不低于70%2006年起新配备的小学专任教师均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配备的初中专任教师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0.中小学领导职数符合规定要求,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和校长负责制落实,校长持证上岗率100%。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健全、渠道畅通,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区县(自治县、市)教师教育机构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参培率100%。所有小学、初中专任教师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资源组织教学。师生关系民主、和谐。教师队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整体素质高,形成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五、普及程度

21.入学率:小学正常适龄人口入学率100%,初中正常适龄人口入学率98%以上,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分别达到95%以上,流入本地的适龄流动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95%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就读的比例99%以上。

22.辍学率: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0.2%以内,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残疾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23.小学、初中毕业生按时毕业率分别达到100%98%。

24.完成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99%以上,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5%以上。

25.青壮年非文盲率:以镇乡(街道)为单位,扫盲教育与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公民素质教育相结合,全面扫除有学习能力的青壮年文盲,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以上。

六、教育质量

26.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明确的发展目标。积极推行新课程,开发校本课程资源,优化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校特色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教育教学质量高,家长、社区满意度80%以上。

27.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合格率95%以上,在校生违法犯罪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

28.所有中小学均按规定开足课程、开齐课时,实施艺术教育,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中小学演示实验开出率和分组实验开出率分别达到98%、95%以上,图书借阅率90%以上。

29.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健全。小学、初中在校生学年末学科水平性测试单科合格率、全科合格率和综合素质测试合格率分别达到规定标准。

30.小学、初中在校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和近视眼新发病率分别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学校无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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